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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恭贺东方澳龙荣获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

发布时间:2018-07-20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是国家给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高度评价。优势示范企业的培育,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推动企业系统强化知识产权战略管理能力、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能力、知识产权国际运营能力、知识产权风险管控能力,培育一批具有知识产权综合竞争优势的领军企业而采取的重要措施。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关于确定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佛山市南海东方澳龙制药有限公司被评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截至目前,我司专利申请92件,获批发明专利88件。商标202件,注册成功的商标120件。此次我司荣获该称号既是自身不断创新,科学运用知识产权,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加强知识产权管理的成果,更为其他处于知识产权贯标路上的企业起到标杆作用,鼓舞着更多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规范管理,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原文如下:
 

    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评审和复核结果公示
 


    经企业自愿申请、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择优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评审或核查,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评审工作已经完成。同时,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复核工作也已经完成。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和《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17日至7月31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提出(传真:010-62020895,电子邮件:qiyepingshen@163.com),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及电子邮箱。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附件: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评审和复核结果公示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