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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生猪全产业链!浙江推出“百场示范、千场提升”行动!

发布时间:2019-04-11 来源:新蓝网·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


为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升规模养猪场、屠宰企业生物安全水平,今年,我省将开展生猪产业全链条严管“百场示范、千场提升”行动,力争全年完成1000家规模养猪场、屠宰企业改造提升,好中选优推出100家示范场,通过2年的努力,实现全省规模养猪场、屠宰企业改造提升全覆盖。
 

养殖场改造
 

 

1、入场管控
 

车辆进入养殖场前须彻底消毒。严禁外来无关人员进入养殖场,外出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前,须经洗浴、更衣、消毒,严防鼠、狗、猫等进入生产区。兽药、饲料、疫苗以及生活物资的包装袋等均须严格消毒后入场。引进生猪须经非洲猪瘟检测和健康状况评估,引进种猪还须在隔离舍隔离观察,确认无疫后方可混群饲养。
 

2、饲料卫生
 

大力倡导散装饲料统一配送,鼓励使用环保型饲料,料塔设置在猪场内部靠近围墙处,或配置场内中转饲料车,确保外部饲料车不进场。自配饲料的规模养猪场,要采购非疫区并经烘干处理的玉米、小麦等饲料原料,饲料加工车间要与生猪生产区分开,并配置制粒机进行高温加工。禁止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
 

3、基础设施
 

养殖场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相对隔离,生产区内净道、污道分设,安装视频监控、自动温控等智能化信息化设备,配备驱鸟器。设立独立的兽医室、检测室,配置全车洗消的设施设备,配备高压水枪、机动高压消毒机等,场外设有病死猪低温暂存间。建有引种隔离舍,具备人员洗澡和居住条件。
 

4、养殖管理
 

实行封闭式饲养管理,单栋猪舍全进全出。养殖用水须经过滤消毒。栏舍内要有适宜的饲养密度、温湿度和通风换气条件。场区内道路环境等要定期清扫消毒,场区卫生整洁,定期杀虫驱蚊。
 

5、出场管控
 

出猪台须建在场外,售猪环节要有阻断接触、交叉的设施。种猪场、大型规模猪场须配备专用中转车转运待售猪只。病死猪、医疗废弃物等均应及时清理、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丢弃。粪污须及时收集,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屠宰企业改造提升
 

 

1、入场管控
 

切实履行动物防疫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省外生猪点对点调运政策,落实调运备案、非洲猪瘟检测等要求,禁止从未解除封锁的疫情省份调入生猪,禁止来源不明或无有效动物检疫证明的生猪入场。严格按照动物检疫证明载明的内容承运生猪,运输车辆须经备案且台账信息完整,入场消毒到位。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前须更衣,并做好清洁消毒。
 

2、基础设施
 

生产区和非生产区分开,屠宰车间内清洁区和非清洁区分隔。设有独立的检测检验室,配置检测设备,配备高压水枪、机动高压消毒机等必要的清洗消毒设备。设有无害化产品暂存间或处理设施,建有与屠宰加工能力相适应的冷却排酸间、低温分割车间、冷冻冷藏库,配备专用的肉品冷链运输车辆,健全冷链配送销售体系。
 

3、生产管理
 

规范屠宰生产,做到日调日宰、日宰日清,确保屠宰检验检疫、非洲猪瘟检测等要求落到实处。屠宰间、待宰圈、隔离间等工作区域须日清日消,屠宰企业办公、食堂、宿舍等场所须每半月大消毒一次。加强企业虫鼠害控制,消除生物安全隐患。
 

4、出场管控
 

严格猪血、内脏等管理,严格病害生猪及其产品、污水污物、废弃物等无害化处理,加强肉品仓储管理和运输车辆的温度控制,确保出场肉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