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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国口蹄疫免疫方案

发布时间:2013-10-08 来源:东方澳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为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全面落实强制免疫工作,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制定了《2013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现将其中涉及肉牛牦牛和奶牛产业的《口蹄疫免疫方案》提供给各位养殖户,请参照执行。
  
2013年中国口蹄疫免疫方案

  对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牛、羊、骆驼、鹿进行O型和亚洲I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奶牛和种公牛进行A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广西、云南、西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境地区的牛、羊进行A型口蹄疫强制免疫。
  规模养殖场按下述推荐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家畜在春秋两季各实施一次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家畜要及时免疫。

一.规模养殖家畜和种畜免疫

  仔猪、羔羊:28~35日龄时进行初免。
  犊牛:90日龄左右进行初免。
  所有新生家畜初免后,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加强免疫,以后每隔4~6个月免疫一次。

二.散养家畜免疫

  春秋两季对所有易感家畜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养殖家畜和种畜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全部易感家畜进行一次加强免疫。边境地区受到境外疫情威胁时,要对距边境线30公里以内的所有易感家畜进行一次加强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畜可以不进行加强免疫。

四、使用疫苗种类

  牛、羊、骆驼和鹿:口蹄疫O型-亚洲I型二价灭活疫苗、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和口蹄疫A型灭活疫苗、口蹄疫O型-A型-亚洲I型三价灭活疫苗。
  猪:口蹄疫O型灭活类疫苗,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双抗原)。
  空衣壳复合型疫苗在批准范围内使用。

五、免疫效果监测

  猪免疫28天后,其他畜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亚洲I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
  O型口蹄疫:灭活类疫苗抗体正向间接血凝试验的抗体效价≥25判定为合格,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合成肽疫苗VP1结构蛋白抗体ELISA的抗体效价≥25判定为合格。
  A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
  存栏家畜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